Posted by needspeed007 on 2011-4-3 11:47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公瑾兄,你就再打次电话吧,上传通话记录和内容。这样也可以撇清你和小胡的关系,让楼主觉得你和小胡不是一伙的不就行了吗?同时让小胡自己说说什么时候还楼主的钱不就行了吗?希望公瑾兄会电话录音,并且把录 ...
不管怎么样都撇不清的,我要说的就是641楼那位兄弟说的。
Posted by 情似周瑜 on 2011-4-3 12:05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小胡跟我说没这回事。现在他又不能上来证明。我转达他的意思?我成啥瞎导了!
他只说他会下周联系靓仔解决一些以前的事情。说这话就意味着我得现在垫付钱了?真有其事,就算等等多5天时间搞清楚又 ...
你TMD狗急跳墙啊 既然说 家破人亡 真TMD 素质低下 我家人得罪你吗!?
你就是一小人之前版主没证据前 说不认识 现在咋说了
我告诉你 就算钱不要了你这id 也肯定要滚出51nb
就是楼上网友说的你明明知道我没证据找你要钱 才这样说的 真一SB
我有一点没搞明白,周瑜为什么要把自己的ID给别人用还不是同一个地方的????难道注册个ID很困难吗?还是不识字文盲不会注册呢?????????????????
潮汕人的精明,真的要好好学习一下:D
跟帖,关注一下事情的结果
别爆粗口好吗就按646楼说的快去联系版主吧
现在精明的人呀,太厉害了,先款找证据慢慢找好啦!!!!!!唉
靠,开始对骂了。。。。。。。
大戏才刚刚开始。。。。。。。。。。。:D :D :D
不明真相的继续围观。。。。。。。。。。:D :D :D
Posted by ben哥哥 on 2011-4-3 12:13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潮汕人的精明,真的要好好学习一下:D
别说到地区去,这跟地区没关系。
都到了这地步了,版主还躲着。最大的输家只会是51nb。
版主终于来了
忽然想到一个很合适的例子
就是离职的业务员 拿原来公司的名义与客户做销售业务
后来出了问题 客户找不到业务员 就去找那个公司
公司说那个人早离职了 就出现以上的纠纷
疑问点也是一样 如果客户和业务员签订的合同是原公司的且合法有效(有些业务员在刚离职或者离职前办的业务 可能可以拿到一些权限) 那么公司肯定要赔
不然 就很难说了 LZ 周瑜 可以去搜搜类似案例 看政法界是如何解决的
我本来不想说粗口的 大家看看我qq里面 虽然已经很纠纷了 但是一直以兄弟相称(虽然内心很恶心)今天看到他还不知悔改
竟然说迟几天不会“家破人亡” 真TMD 素质低下 你可以叫我去死 但是不能说我家人 这是最基本的做人的素质
算了 对你这种小人 只有靠网络 靠网友来诛罚 钱我肯定要定了 你的id 也要肯定滚出 51nb
没看到斑竹的意见呢????也不来说句公道话,版主也在看热闹嘛?
借助国外陪审团的做法:
做论坛找10个有影响力的黑友(版主也可),直接裁定给钱不给钱,就完鸟。。。。。。。
其实大家都明白是怎么回事情,呵呵。。。。。
公道自在人心。。。。。。。。
开始人肉吧。。。。。。。。。。
不懂来龙去脉,准备锁帖前看看
最终两败俱伤啊,版主没办法处理交易问题的话,处理id使用问题一点难度都没有!
Posted by clb9591 on 2011-4-3 12:19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忽然想到一个很合适的例子
就是离职的业务员 拿原来公司的名义与客户做销售业务
后来出了问题 客户找不到业务员 就去找那个公司
公司说那个人早离职了 就出现以上的纠纷
疑问点也是一样 如果客户和业务员 ...
我想到了“临时工”这个热门词:D
就已发帖子(注意:光看客观证据,不包括主观判断)来看:
LZ先货且未保留交易证据是失误;
周瑜一个ID多人使用有过,且开始遮掩失策;
51nb管理有大漏洞,且危机处理能力实在是可怜。
这就是现实的网络江湖吗?
网络江湖,无奇不有。:(
我是进来打酱油的: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