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3135665 发表于 2009-3-14 22:09

【原创】再揭蓝善斌:好心反遭噬,借钱何日还?!

蓝善斌既UC1234借论坛messup兄弟的901至今不还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帖子发出已有3天了,结合论坛其他兄弟提供的一些他的种种令人不齿的举动,以及本人借给他80元他至今不还且我留言后一直不联系我的事实,显然这是他早有预谋,精心策划的一起连环诈骗事件了。其本人至今未出来解释或者委托论坛的朋友进行情况说明,显然也是准备死扛到底了。

      我本人一向是怀有宽以待人之心的。与messup兄弟的看法不同的是,对于犯有原则性错误而且拒绝悔改的“败类”,我主张“痛打落水狗”而绝不姑息。因为你不追究,败类绝不会悔悟,他会变本加厉的将他的此类伎俩再度加于他人身上。所以说姑息的结果既是害了他,messup兄弟你如此大度更是间接害了下一位受害者。我借的80元本来不值一提,也不值我花这时间来专门发个帖,但这也是我辛苦上班的所得, 不是天上掉的,也不是如你这般轻松就糊弄到手的,所以这钱不追回来我是不会甘心的。说实话你的作为让我觉得痛心,因为我曾以为你可以信赖,才在 你找幕雪借钱而后者不在线的情况下主动找到你,说可以借给你80块,支付宝直接转帐给你;你也让我觉得恶心,我如此的坦诚相待换来的却是你人间蒸发,难道这份坦诚在你眼中连80元都不如?!更让人寒心,良心被狗吃了?

以下是我查询到的支付宝转帐记录,上海的TD太慢,就不截图了。

交易号 2009022327778666 的交易已经成功。
交易结束时间: 2009年02月23日 14:47:00
类型 商品或服务名称 (交易号:2009022327778666) 应付金额
即时到账交易....80.00

单位:元
付款时间交易结束时间
2009年02月23日 14:47:00 支付说明2009年02月23日 14:47:00

卖家: 蓝善斌 (397563686@qq.com)

      蓝善斌你一定看的到这帖子的,如还有点悔悟之心,劝你趁早归还901和我的80块钱。如果想红的出名,那就继续扛着吧,我也在上海呢,你地址我也知道了,如果哪天我给你一个惊喜,希望你千万别觉得意外。呵呵。。。

    后记:希望论坛的兄弟们继续发扬51的优良传统,不要为这件事弄的来个信任危机,(这世界的危机已经够多了)不要让歪风压住了正气。

shanggu 发表于 2009-3-14 22:12

头一次沙发?

恨水无痕 发表于 2009-3-14 22:16

支持楼主,骗80万和骗80块都是骗,有些人就认为80块你懒得去揭发他。

暮雪 发表于 2009-3-14 22:19

回复 #1 qq3135665 的帖子

又要红了啊

终成圈鼠 发表于 2009-3-14 22:21

夸张!吃惊!51真是厉害。

wslym 发表于 2009-3-14 22:27

s

痛打落水狗 赞成

allfirst1 发表于 2009-3-14 22:27

抓到打一顿,然后送GA局,901价值1XXX元!JC可以处理了!

迷失世界 发表于 2009-3-14 22:27

打倒UC1234

wslym 发表于 2009-3-14 22:30

LZ你的901借我一试可以不 :D借用 2个小时测试下我的上海卡有没限速的说

wanhaibin 发表于 2009-3-14 22:31

这样的SB都有啊,靠!

金炜 发表于 2009-3-14 22:33

打倒UC1234
 启动人肉   

losttemple20 发表于 2009-3-14 22:36

骗子真可恨

messup 发表于 2009-3-14 22:39

支持楼主一下! 你其实说的不错,姑息也许真的养奸!

wokin 发表于 2009-3-14 22:58

我曾经被骗过50元...现在想想,真他娘的,当时应该痛骂他一顿

czz2000 发表于 2009-3-14 23:06

信任危机

深圳动感地带 发表于 2009-3-14 23:08

UC1234还真是不一般的垃圾**\

qwqwqwe 发表于 2009-3-14 23:29

为了一点小便宜,失去的是人格,BS下

旺财兄 发表于 2009-3-14 23:31

强力插入,BS败类

qjp123456 发表于 2009-3-14 23:37

骗子可恨 !:)

qq3135665 发表于 2009-3-15 00:06

回复 #9 wslym 的帖子

呵呵兄弟你也在上海?可以呀,你到我这边来试下吧,我在浦东。

rocawear 发表于 2009-3-15 00:11

我现在还在想,有一IT群友借了我24元一个多月未还,我应不应该去问他还呢??

借钱时的情况和楼主的很相似

黑锅我来背 发表于 2009-3-15 00:20

Posted by allfirst1 on 2009-3-14 22:27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抓到打一顿,然后送GA局,901价值1XXX元!JC可以处理了!
赞同

wokin 发表于 2009-3-15 00:44

回复 #21 rocawear 的帖子

呵呵呵,你觉得不是很气愤,已经消气了就算了吧,51nb经不起几次这样的折腾了

如果你记得我 发表于 2009-3-15 02:12

相信在生活中很多人或多或少都会有被骗的经历,有些人因为面子没有说出来,有些因为觉得事小也没有说出来,但由于大家都不去追究,所以才助长了骗子的一次又一次地行骗得逞.有时人还是要斤斤计较一下的...

zhangibm 发表于 2009-3-15 06:32

原来是一贯犯,pm我借用华为ec121的不知是不是他,反正我没打理,逢人就借的本来就不是啥好东东,小时候问隔壁邻居借了一碗酱油都会还,更不会问陌生人借

haggy 发表于 2009-3-15 08:18

大爱,u didnt read the forum carefully.searching my words,i uploaded some useful images,then u ll know the truth...

tooweng 发表于 2009-3-15 08:23

:( 小心哪,,除非多钱。。

wapgif 发表于 2009-3-15 08:35

可怜呀~人格都没啦

pwp 发表于 2009-3-15 08:47

做人要厚道~

cmnest 发表于 2009-3-15 09:27

红了!也S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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