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陈姓男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却在上诉书“事实和理由”一栏中仅写了一个“操”字。法院认为陈某使用粗俗、下流的语言,侮辱司法工作人员,对其作出拘留十五天的决定。
《深圳商报》报道,深圳福田法院去年11月受理了陈某、曾某诉某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某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该系列案依法审理后,法院分别于2009年2月16日、25日作出了一审判决。陈某收到判决书后,向法院邮寄了“上诉状”,令人奇怪的是,其在上诉状中没有陈述不服一审判决的任何事实和理由,而在上诉状的“事实和理由”一栏中仅有一个字“操”。
收到另类上诉状,承办法官电话联系陈某:“你这样做是违法的,你要到法院作出情况说明,还要修改上诉状。”但陈某明确拒绝修改,也不作出解释。
福田法院认为,鉴于陈某在诉讼文书中使用粗俗、下流的语言,侮辱司法工作人员,且无悔改之意,其行为已对民事诉讼构成严重妨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对陈某实施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2009-4-30 14:08:21
悄悄话好友信息博客搜索回复本主题下所有发言奇趣数码让你赚翻天 第2楼
文章提交者:天涯不归客 加帖在猫眼看人【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以后 不写 “操”,写氧化钙。
*.*.*.*2009-4-30 14:09:31
悄悄话好友信息博客搜索回复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3楼
文章提交者:聞道 加帖在猫眼看人【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手口口口木
*.*.*.*2009-4-30 14:10:39
悄悄话好友信息博客搜索回复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4楼
文章提交者:cctv7788 加帖在猫眼看人【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不能写操了,难怪法官没操守。
*.*.*.*2009-4-30 14:11:16
悄悄话好友信息博客搜索回复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5楼
文章提交者:史珍香 加帖在猫眼看人【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奥巴马看到诉状,大叫一声,吐血而亡!
*.*.*.*2009-4-30 14:13:22
悄悄话好友信息博客搜索回复本主题下所有发言 第6楼
文章提交者:0660 加帖在猫眼看人【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操“事实和理 唉,有些时候是很无奈的 最近竟然发生了件这么大的事 支持陈先生,向维权勇士门致敬。 法官是文盲,可怜的法官,连个肏字都不认识,把行为道德 操 守,看作是肏了,真是可怜的文盲法官。 楼主很有可能是造谣。 果真是官字2张嘴……
如何支持他? 中国就是这些'刁民'太少了,那些官老爷才是无忌惮为非作歹 原来是他啊! 我养草:D :D 我对深圳一直没好感,我是广东的,但早已当深圳是外省,,,移民城市.. Posted by fatpanda on 2009-5-2 08:51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他居然不来51发帖?仅是炒作?还是一家之言,我保留意见
这件事绝对是事实,在5月1~2号之间,深圳都市频道晚上11点的《第一现场》已做了报道。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