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手机号转让协议
手机号转让协议,请提修改意见。[ Edited bypeihai2000 on 2009-6-13 01:08 ] 不是有发过吗?
和那个一样?下载17次没人顶你我给你顶 Posted by wokin on 2009-6-12 22:18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有发过吗?
和那个一样?下载17次没人顶你我给你顶
搞的比上次差..... 广东的卡,现在A注就可以了,不要什么协议。浪费时间。 3楼的不实事求是啊,本来就是征求意见的,有意见别请讲得太抽象. 发个图片格式,供大家参考 搞得有点麻烦了,找个有信誉点的买呗:D 两个都是乙方,没有甲方哦。
回复 #1 peihai2000 的帖子
支持楼主 有简单的不做,偏有人喜欢搞这些没有意义的东西。哎,一张假身份证就把这份协议全部否定了。 弄个word格式的还可以,这格式不好更改。 中国移动手机号码转让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双方的合法
权益,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当事人
转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
电话: 地址: 邮编:
淘宝 ID: 专门网 ID: QQ: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
电话: 地址: 邮编:
淘宝 ID: 专门网 ID: QQ:
二、标的
1.中国移动深圳神州行手机号码 135XXXX,15元上网包月,可用 WAP、GPRS、
TD-SCDMA 三种方式上网且不限时间和流量(在中国大陆可漫游且无漫游费)。
2.该号码附属的大卡(XX卡),小卡(SIM卡),及相应的业务受理单(办理日期: 2009年X月
X日,办理事项:停机).
三、价款及支付方式
1. 转让价格: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1900.00)。
2. 通过支付宝交易,办理完毕深圳移动公司A级注册及移交附属的物件及凭证后确认收货付款。
四、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本号码正常上网一年(WAP、GPRS、TD-SCDMA 三种中任一种方式),
如在一年内该号码不能正常上网,甲方应将转让费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1900.00)全额退还乙方。
2. 甲方不得及保留该号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通话、充值记录等) ,及有补卡、修改密码等危险
乙方正常使用该号码的行为。
3. 乙方应及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4. 如因深圳移动关于该号码的上网政策变动而导致乙方上网费用增加,甲方无须退还转让价格,
但需提供官方公告。
五、其它约定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项下的通知事宜以合同所列电话、地址为准,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3.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
地人民法院起诉。
4. 本合同自双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6. 本合同签订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
附件一: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转让方(楷体签字): 受让方(楷体签字)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转让方签订日期2009年 6月 14日 受让方签订日期 不错啊!!我试试看啊~! 下不了啊! 下不了啊! :) :) 实名了,什么都是浮云 挖坟啊。。。。 收藏备用,谢谢提供。 原来是被挖坟 呵呵 好早啊 挖坟谁不会 看看 dddd 印象里面就有这么一份东西 不小心又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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