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移动网站所说的gprs旧套餐
移动是如此的无赖详情:http://www.gd.chinamobile.com/whatsnew/newrelease/communicate/02,52.shtml 尊敬的客户:
您所访问的页面不存在或者已删除! 楼上请复制,再粘贴,直接进少了52.shtml进去还要点详细 4、2008年10月10日00:00前申请GPRS套餐的客户,按原有优惠资费收取,保持不变;
5、2008年10月10日00:00后申请GPRS套餐的客户,按新优惠资费收取;
(二)旧GPRS套餐资费
20元套餐(旧)
(仅含CMWAP)
20
CMWAP流量150MB
看到了,果然是彻头彻尾的阴谋!移动要动手了!
[ Edited byc@ini@o on 2009-11-9 14:19 ] 那有什么看的,很久以前就是这样了,套餐资费改过很多次的。新旧都是相对的 移动要动手?混淆旧GPRS套餐的定义^^? 好久前就这样了,旧套餐的资费只是上次一移动的套餐资费,移动套餐变了那么多次,他们也不会把每个旧套餐的说明一一对应的 ^^? 原来是虚惊 早就这样了… 明白人还是有的,但绝的不可接受的也可以要求他修正,这是用户的权利 在通常情况下,只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合同才成立。但是法律对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在目前的状况下,中国移动虽然未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但中国移动已经提供了包月不限量的CMNET服务,而客户也已经接受这种服务,并每月均支付了相关费用,根据合同法36、37条规定,该合同成立并生效。如果中国移动单方面停止服务,将视为违约行为。
作为一个律师同时也是无限卡的用户,这是我的一点见解,望大家指教。
[ Edited byweekice on 2009-11-9 15:22 ] 楼上律师我冒昧的问下,如果移动违约,我们可以拿到多赔偿:) 4、2008年10月10日00:00前申请GPRS套餐的客户,按原有优惠资费收取,保持不变;
广东大部分无限卡是2007年好像是2月之前申请的,这个旧套餐与无限卡没关系,无限卡应该属于旧旧套餐,称为老套餐更贴切些。而广东GFPRS资费从无限卡之后调整过大概3,4次,系统升级也漏洞百出,之前风靡全国的广东漏洞卡就是例子,这次应该是系统升级,管理员把无限卡与旧套餐作为一个计费模块了,当然不排除他们想弄假成真封杀无限卡,不过后者的可能性不大,毕竟现在是和谐社会吗:P :D Posted by 江湖味道 on 2009-11-9 15:37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上律师我冒昧的问下,如果移动违约,我们可以拿到多赔偿:)
赔一个月的流量费,200G 0.03元1KB 还是有很多人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个只是08年旧套餐,我们的无限套餐是很旧很旧的古老级套餐… Posted by fmc21745 on 2009-11-9 16:16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赔一个月的流量费,200G 0.03元1KB
那不是1024*1024*200*0.03???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哦:D 才六百多万吧,不是很多,只是中一注双色球一等奖而已 楼上的厉害!
我只是每2、3个月下载一次流量和通话记录^c^ 顶一个,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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