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rek_ding 发表于 2009-11-27 18:05

从法律角度来分析win7升级门后续处理的可能性

看到有人讲MS和LENOVO会联合起来封掉那些通过漏洞申请到的升级盘的COA


我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下吧:

本次升级盘事件本身也是一个商业合同,

受到国际商法以及当地的民商法合同法的保护的

乙方(漏洞申请者)申请交易盘,

甲方(MS&LENOVO)没有严格审核,

通知了乙方付款

从乙方付款的那一刻起,

交易要约已经达成,

交易行为已经开始,

合同已经生效。

最后我们来看整个交易行为:

由于甲方(MS&LENOVO)的过失,

造成乙方(漏洞申请者)的收益,

甲方可以跟乙方沟通去减少自己的损失,

但是乙方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去配合甲方







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讲,

MS和LENOVO都不敢贸然去封那些COA的,

除非可以确定SN绝对是捏造的。

只要SN是自己确实出货过的,

现在客户又申请走了盘,

他想封那些 COA

他就得请求申请过的客户提供证据配合他,

提供购买凭据给他,当然客户可以拒绝的

客户如果拒绝了,那从法律的角度来讲,

他就没有任何权利去封客户的COA了



最终审核不严造成的损失,

应该MS和LENOVO之间去协商怎么解决,

而不是让钻了空子的消费者去承担,

此次事件的最可能的结果应该是:

MS和LENOVO装傻,装深沉,不了了之

我想MS和LENOVO这种国际性公司是不敢越法律的雷池的

sh3783wy 发表于 2009-11-27 18:07

这样也不错,我就申请了3套而已!!呵呵

hojone 发表于 2009-11-27 18:13

这个吸引了我。。。。。。:D

thefools 发表于 2009-11-27 18:13

"从乙方付款的那一刻起,

交易要约已经达成,

交易行为已经开始,

合同已经生效。"

-----------------------------
终于看到有人这样分析了
支持

凉水泉 发表于 2009-11-27 18:23

楼主的分析很清晰透彻, 也由此看出了一种可能:甲方可以跟乙方沟通去减少自己的损失, 不排除发律师函, 要求提供补充证据或是使用原价购买, 这样做对MS有一些好处就是,媒体就炸窝了, 折腾个半年,等于免费打了半年的广告,此时自始至终对于LENOVO没有什么好处,所以应该不是有意为之。

liuyangnakata 发表于 2009-11-27 18:30

LZ的NB真多@.@

abc690921 发表于 2009-11-27 18:33

回复 #5 凉水泉 的帖子

甲方可以跟乙方沟通去减少自己的损失, 不排除发律师函, 要求提供补充证据或是使用原价购买, 这样做对MS有一些好处就是,媒体就炸窝了, 折腾个半年,等于免费打了半年的广告,此时自始至终对于LENOVO没有什么好处,所以应该不是有意为之。
到时收到律师函,就不好玩了^,^

joystar1999 发表于 2009-11-27 18:34

moreal 发表于 2009-11-27 18:39

这东西不关lenovo事的,MS承诺的。

joystar1999 发表于 2009-11-27 18:40

dickhunt 发表于 2009-11-27 18:41

P大点事情,国人盗版惯了,仅仅买了个便宜点的正版,就
吓得不敢用了。


难道MS一定要吃力不讨好的把那些用户赶回盗版吗?

只要那些用户不出售自己的光盘,谁会认真追究这个啊,毕竟在性质
上只是一个事故、漏洞,而不是MS主观上的故意,不存在破坏全球市场
价格水平的问题。

[ Edited bydickhunt on 2009-11-27 18:44 ]

joystar1999 发表于 2009-11-27 18:44

panping913 发表于 2009-11-27 20:17

很明显,这是ms和lx的一种配合,一种手段。

lx网站的那种能叫漏洞吗?这漏洞也未免太大了吧(先是随便填个机器序列号就行了,我填的是文本框边上的例子:-| ,竟然这个都行;其次,要求发传真——购机凭证,不理它后就接着发来下一封通知付款的邮件了。然后........)。lx的工程师干什么吃的?

就是借这么个名义推广win7,很明显。

因为他们知道,中国的绝大部分个人用户不会去买正版。甚至会有人说d版比正版好用这样的话。

仅此而已。

digitalzy 发表于 2009-11-27 20:45

我认为这不是漏洞
漏洞应该是编程中无意的过失
但我认为这并不是无意的
其它不说,就说版本问题:
按照升级政策,HP版对应HP版,B版对应P版,U版对应U版。但是版本确是用户自己选择的。那为什么不选择高级版本呢?HP升级到P何乐而不为?正因为升级系统没有版本的审核机制,就让申请升级的用户有可乘之机。这种审核机制通过Vista的COA或者机器SN很容易做到,而且在申请审核中是应该加入的,加入后并不会给申请升级的用户带来任何操作上的困难,但是没有。

题外话:记得微软全球副总裁迈克·纳什来到北京中关村,有意思的是他自己也买了一张盗版的Windows系统拿回去研究。他意识到在打击盗版的问题上不能借鉴美国市场的做法,并且在中国推广正版系统并不能像在西方国家那样,应该引导、鼓励甚至是奖励人们使用正版。

不知这次win7的升级活动是什么样的一着棋呢?

默痕 发表于 2009-11-27 20:57

你遵照的是哪国法律?如果中国法律,不当得利或无效合同就可以摆平咱们了:')

ArlenWang 发表于 2009-11-27 21:05

Posted by 默痕 on 2009-11-27 20:57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遵照的是哪国法律?如果中国法律,不当得利或无效合同就可以摆平咱们了:')

甚为赞同。要知道这可是在中国,连自己报错价都能抓人家的国度。
当然,人家有没有这样的兴趣就难说了。

joystar1999 发表于 2009-11-27 21:11

muyihan 发表于 2009-11-27 21:13

默痕 发表于 2009-11-27 21:29

Posted by muyihan on 2009-11-27 21:13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不属于不当得利。只要付款货到了就没事,没付款的,就不好说了

照样是不当得利,只要是一方受益、一方受损、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依据即可构成。

[ Edited by默痕 on 2009-11-27 21:31 ]

derek_ding 发表于 2009-11-27 22:05

Posted by 默痕 on 2009-11-27 20:57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遵照的是哪国法律?如果中国法律,不当得利或无效合同就可以摆平咱们了:')


呵呵,你要知道MS和lenovo不是工商银行之类的无耻的国企,国际企业还是比较注重自己的国际形象的

腿毛飘飘 发表于 2009-11-27 22:06

花钱买盗版,真搞不懂。

derek_ding 发表于 2009-11-27 22:06

Posted by 默痕 on 2009-11-27 21:29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照样是不当得利,只要是一方受益、一方受损、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依据即可构成。

[ Edited by默痕 on 2009-11-27 21:31 ]


你如果对“不当得利”是这样理解的话,你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下,他会给你纠正一下的

默痕 发表于 2009-11-27 22:08

Posted by derek_ding on 2009-11-27 22:05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你要知道MS和lenovo不是工商银行之类的无耻的国企,国际企业还是比较注重自己的国际形象的


不是说从法律角度来分析win7升级门后续处理的可能性 吗?
仅从法律角度看,没有考虑其他因素,我本人是希望他们都不管,我自己也申请了1份:)

[ Edited by默痕 on 2009-11-27 22:09 ]

默痕 发表于 2009-11-27 22:10

Posted by derek_ding on 2009-11-27 22:06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如果对“不当得利”是这样理解的话,你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下,他会给你纠正一下的

晕,不好意思,我就是- -#

joyonchina 发表于 2009-11-28 00:45

悲哀啊,那些从95一直用到vista,用了多少年盗版的人也没这么分析过,也从来没有个人害怕被微软起诉抓了去的,这次升级漏洞满足了一些人的YY,还要整天去担心被封秋后算账什么的?什么心态啊

就像红灯大家都闯,变成绿灯反而都左右环视,不敢走了一样**\

digitalzy 发表于 2009-11-28 00:49

如果个人真的被起诉的话
那么以后还会有个人敢碰联想和微软吗?
法不责众

kkkklzy 发表于 2009-11-28 01:06

起诉几万人么?LX跟MS不想在中国混了?去年MS反盗版用黑屏手段比现在这个事理由充足吧   结果呢官方表态要MS普及正版要注意方式   这算什么?MS一定很无奈吧   如果为了这个86.5MS去起诉追究还想不想在中国混?这事本来就是MS在盗版泛滥之下普及正版的一个方式而已你用正版你高兴我也有额外的收入 大家都好
拿到盘的别担心了吧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也不用编造一些消息来吓唬大家

andyrave 发表于 2009-11-28 01:07

条款与条件


1.此升级项目计划仅向在2009年6月26日至2010年1月31日期间购买了具有Windows Vista Home Premium、Business或Ultimate 许可证之PC的联想客户提供。


2.即使您购买的 PC 符合 Windows 7 升级,也只能获得与您获许可的 Windows Vista 产品相同语言版本的 Windows 7 升级。例如,如果您拥有英文版的 Windows Vista Home Premium,则将获得英文版的 Windows 7 Home Premium。


3.升级申请必须在2010年1月31日前提出。


4.Windows 7 升级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 PC 是免费的。升级计划成本只包含材料、运输、搬运和实施费用。若有任何费用,金额将会在最终提交您的订单前向您提示。同时,在最终提交订单前,您有机会选择不参加此计划。


5.订单只能在发货前取消。所有的销售都是最终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退款。


6.升级工具包将在您的升级申请处理日期后大约1-2周内发货。您的订单处理完毕后,您将会收到电子邮件通知。升级工具包只有在 Microsoft 公开发布 Windows 7 后才会发货。


7.本计划的提供视乎产品可用性和能否供应产品。


8.就《Windows 最终用户许可协议》而言,安装本软件将视为升级。


9.联想将继续提供技术和产品支持服务。如果从 Windows Vista 升级到 Windows 7,一些特色和功能将发生变化或变得不可用。


10.感谢您选择此方案将您的操作系统升级到 Windows 7。


11.本升级优惠的条款随时可能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看第一第二条      人家已经制定了游戏规则   我们没有遵守而已钻了别人的空子从法律的角度上讲    虚领升级盘   本身已经触犯法律了

打个比喻   你家的门上了锁   但是没锁好    贼跑进去头东西   法律上追究这个贼的责任   还是这户人家的责任呢?

从法理上讲   微软取回用户不当行为所取得的COA号码   这是微软公司的利益为法律所保护的

这件事情的后续处理   取决于这两家公司的态度    法理上人家就占先了   

PS: 在天朝这块地方    讲法律是不可为的    没有法律可讲    微软拿回自己的利益   舆论只能闭嘴   理不占先    后面又要扯上知识产权问题    WTO上    这个问题    不知道被掐了多少次   

得了吧   得了便宜卖乖吧   从法律的角度上   我们确实是错了   人家家门没上锁   拿了别人家的东西还要怪罪别人家自己门没锁好   什么世道~~~

:D

LLL008 发表于 2009-11-28 01:39

不知道楼上的到底有没有申请并付款买过此次的联系86.5win7?

如果有的话,你应该知道,刚开始的时候,只要你胡乱、瞎掰一个型号,我用的并不是所谓的cto法,明德都会给你一个邮件,要求你提供购买凭证。但是此邮件形同虚设,

只要再等一会,又会收到有付款链接的邮件,这其实已经很明白了,就是想我们买罢了。

所以,微软或者联想会追究此事的可能性为零。

不要 在那边说啥“这件事情的后续处理   取决于这两家公司的态度”了,这两家的态度已经够明显的了。

[ Edited byLLL008 on 2009-11-28 01:46 ]

sean51nb 发表于 2009-11-28 01:41

你们就不要在这里穷操心MS都懒得操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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