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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冥绿茶

【紧急求助】米空的父亲去世,有些法律方面的问题急需法律界的朋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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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1 23:31:00| 字数 13| -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录音应该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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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01:12:07| 字数 16| - 中国–安徽–黄山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向米空致以诚挚的慰问,节哀!!
X200S
Sonim_X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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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01:42:22| 字数 65| - 中国–黑龙江–哈尔滨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向米空说一声节哀顺便!

1、对保险公司早就不抱希望了。
2、赠与行为之前,先要清偿负债,只要有欠条(日期明确)。前些天刚看过的案例
X31-B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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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07:07:17| 字数 16| - 中国–江西–九江 中移铁通 | 显示全部楼层
节哀顺变,法律方面我一点也不懂。
x61+BlackBerry9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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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07:36:21| 字数 113| - 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节哀顺便。。。

对法律不熟悉,但保险公司的拒保理由明显不合理。
如果能证明买保险之前就患有肝癌,保险公司因此拒付没问题。

按保险公司的逻辑,因为年轻时患过胃炎,所以N年后患胃癌就拒付了?
这样做的话,办保险公司应该比抢银行赚钱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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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07:49:26| 字数 85| - 美国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投保前没向保险公司说明患肝炎的事实,也不应该成为拒保的理由。
乙肝是肝癌的一大原因,但肝癌的发病机制现在还没有人能阐明,保险公司能证明那次肝炎就一定是这次肝癌的原因吗?
x24 hh4 piii 1.06/640m/100g combo w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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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10:34:53| 字数 29| - 中国–北京–北京 鹏博士BG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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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2 11:40:29| 字数 246| - 中国–北京–北京–海淀区 龙翔小区方正宽带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hunzaibiechu at 2005-4-22 10:34 AM:
绿茶提供的信息不足,很难判断,需要当事人和专业的律师处理。


我引述的都是米空电话中的原话,我纪录的,很多证据现在米空依然在搜寻,具体什么险种,米空能上网的时候具体讲,我也不是很懂保险,但是xd你知道有多少种和米空说的这种相似呢?有没有可能获得赔偿?谢谢

听米空的意思,这些保险都是他父亲生前自己办理的,米空本身也不是很清楚,可能现在能找到的就是一些单据,这些不知道行不行,xd清楚吗??
ThinkPad T430 i7-3520m\8GB\120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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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肥而不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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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12:17:49| 字数 364| - 中国–北京–北京 鹏博士BG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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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13:28:02| 字数 655| - 中国–北京–北京 教育网/北京交通大学教育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学法律的朋友看到此贴写的一些东西,转给楼主看看,不知有没有用

先说第二个问题吧,我对这方面比较擅长一些。
   分析:
起诉前提:
   1、原债权的相关证明存在(原件),如果不能证明那就可能法院不受理或判决不利。

   2、未过诉讼时效
     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从债权证明载明日期的第二日起算
     行使普通诉权的时效期间为两年,从债权证明载明日期的第二日起算,如果期间有过
新的还款协议或是起诉过或是其他可以证明的行使权利的事实,可以从行使权利之日重新
计算时效期限。
     (两种的区别在于撤销权更直接,可以撤销财产的转移,使自身的债权直接得到实现
,普通诉权则需对方有支付能力才能得到清偿)
法理分析及起诉方式选择:
   (可以用来作自己当庭辩论的依据)     
    1、如果是一年以内的:
    作为债权人其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以那个朋友为被告,其子女为第三人
,诉讼请求包括撤销财产的转移和债务的清偿。
    在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
         
         理由:被告无偿转让财产;
               被告减少积极财产,对原告债权造成损害;
               被告将所有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自己未留任何财产,明显具有恶意;

               第三人需要具有恶意,由原告举证。但债权人能证明被告转移全部财产的
行为,其恶意应该为第三人所知晓,可推定为第三人具有恶意。
               具备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全部要件。

    一并提起偿付债务的诉讼请求,便于实现自身的权利。
    如果被告转移的财产总额A小于6万,那只能要求A万的撤销权,剩余的6-A只能以普通
诉讼的清偿方式进行。   
  2、 如果是一年后两年内的:
   只可提请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至于能不能实际执行就不能保证了。
  3、 如果是两年后了,那法院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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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13:30:03| 字数 19| - 中国–北京–北京 教育网/北京交通大学教育网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问题她说要查些东西,可能晚点回复
T41-1FH PM1.4 1G RAM ATI7500 80G 5K80+2nd HDD 60G 80GN COMBO 802.11A/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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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9-27
发表于 2005-4-22 14:03:36| 字数 16| - 中国–北京–北京 鹏博士BGP | 显示全部楼层
节哀~~~~门神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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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14:28:24| 字数 79| - 中国–浙江–杭州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财产转移在你起诉之前,那就没有什么办法,这样起诉后只有法院去强制执行,如果还是不肯还钱,最多就是拘留一类

录音应该是有效的,但是还是要把录音的内容整理成书面材料
胆欲大而心欲小,智欲圆而行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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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7-4
发表于 2005-4-22 15:44:17| 字数 42| - 中国–湖北–荆州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节哀顺便!
保险的事最好找专业法律顾问,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争取吧,身体为重!
帮顶了!
T21 8AU
T23 8NU
QQ:121518990(小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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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5-5
发表于 2005-4-22 16:56:18| 字数 103| - 中国–上海–上海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米空兄弟节哀!
1、保险方面不熟悉,但是如果没有隐瞒病症,且合同订立合法,没有其他瑕疵,应当要求保险公司按约定履行
2、属于恶意逃避债务,只要有证据证明其恶意转移财产,即可主张财产受让人即子女承担返还债务的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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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18:06:21| 字数 12| - 中国–北京–北京–朝阳区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懂,但帮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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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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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20:03:13| 字数 12| - 中国–上海–上海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显示全部楼层
节哀 法律应该咨询 注意身体
-  想睡就睡 少吃不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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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2 20:55:39| 字数 31| - 中国–湖南–湘潭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望米空节哀

第一条不熟悉

但第二条可以有办法解决
但前提是有亲笔欠条
T20   1/1
S30   1/1
X40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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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3 06:23:58| 字数 62| - 中国–北京–北京–海淀区 龙翔小区方正宽带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姚子 at 2005-4-22 02:03 PM:
节哀~~~~门神大哥......


持笔为令,泼墨化兵,叙天下不平事,论古今可笑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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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3 12:16:10| 字数 297| - 中国–广东–深圳–福田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妈刚给我打电话,说准备给我买保险,把我吓的!!!赶紧问我以前做过保险的同学,怎么退保。

2,证据,证据,还是证据。

没欠条:上帝保佑善良的子民。

有欠条:A,如何证明“现在那个朋友把所有财产都转移到子女名下”。也就是说,存心不想还钱,可以把6万取成现金,私下交给子女,子女也 别去存银行,天知道这现金在哪里!!自己年纪也大了,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留点钱给子女,让他们过两天好日子。(纯属恶意虚构,大家千万别砍我啊!!!!!)
           如果是不动产的转移(如房屋),证据应该好找些。

米空兄节哀,兵来将挡,水来土填。能解决的问题,想办法去解决。解决不了的,这世道就这样,冤屈anytime,anyw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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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3 12:50:33| 字数 19| - 中国–浙江–丽水–青田县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证据  楼主透露太少信息  建议找专业律师  
真诚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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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3 14:59:09| 字数 9| - 中国–北京–北京 教育网/北京理工大学 | 显示全部楼层
节哀~~
注意身体!
t41p
r40
hp dv2153tx
N73
N70
nikon D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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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3 18:07:08| 字数 50| - 中国–北京–北京–海淀区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不幸。
米空节哀。
投保的话,国外的公司比较正规。
法律不太懂,帮不上忙。
米空,一定要坚持!
据理力争!
701C-S30-240Z-570-X24-X31-X41T-T41P-T60-X61s-X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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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3 23:26:57| 字数 104| - 中国–辽宁–沈阳 教育网/东北大学三舍南(研究生)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6日法释(2001)33号《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从2002年4月1日起私下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Last edited by fhboy on 2005-4-23 at 2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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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3 23:29:06| 字数 14| - 中国–辽宁–沈阳 教育网/东北大学三舍南(研究生) | 显示全部楼层
节哀。。
找个专职律师!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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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3 23:36:34| 字数 135| - 中国–辽宁–沈阳 教育网/东北大学三舍南(研究生)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下!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该证据必须是用合法的方式收集到的,是与案件有关联的客观事实,用违法手段收集证据是法律所禁止的。
    所有证据都必须依法进行查证,只有经查证属实后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电话录音等视听资料如要作为证据使用,须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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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4 00:16:33| 字数 99| -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1.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我个人认为理赔是可以成功的;
2. 对于债权,我认为对方是恶意转移财产,其转移行为是无效的,可以其父法定继承人的名义起诉债务人。
最近太忙,不能好好的看帖子,就发表以上的个人意见吧。
曾在寒夜中偷偷的会面 攀越银河远岸 你在月牙旁轻颦浅笑 你伴我渡过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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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7
发表于 2005-4-24 00:36:37| 字数 56| - LAN | 显示全部楼层
刚从哈尔滨回来,在那里可以看帖,回帖好像是乱码,,
节哀顺变吧!
愿逝者可以安息!生者早日从悲伤中走出,快乐的活着。
减肥和戒烟都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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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4 01:22:13| 字数 10| - 中国–北京–北京–海淀区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慰问一下米空,节哀~
T30 81H + FBC --> T30 81H + T43 CC7 --> T420 4180P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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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4 04:14:32| 字数 553| - 中国–北京–北京 教育网/清华大学教育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向米空表示慰问,关于第一个问题,
中国保险法下,关于投保人告知的问题是采用有限告知主义,即保险人应当询问其需要知道的问题,投保人如实告知就可以了。如果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的过程中没有问及关于肝病的问题,投保人没有主动告知的义务。但此类问题不一定要直接询问是否有肝病或病史,保险公司可以询问投保人是否有既往病史,或影响身体状况的因素等等。如果没有如实回答此类问题,则构成不实告知,会影响到保险合同的效力。
关于录音问题,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否被法庭采用,需要法庭认定。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如果是在非法情况下得到的证据,如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录音,可能不会被法庭采信。
因为没有看到具体条款,所以也无法得出明确结论。

关于第二个问题,尽管合同法规定了例如撤销权等确保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制度,但我觉得在这个案件中,在证据上很难证明,虽然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债务,但执行起来可能有难度。此外,楼上有位兄弟说的非常正确,法律诉讼中
最先要注意的就是时效,如果案件时效已过,则失去胜诉权,在实体法上再有权利也没有用。
如果觉得需要,可以pm我,或发信到mailleonliu@sina.com,自己就是学法律的,愿意为北京区的兄弟做点事情。

[ Last edited by leonthepro on 2005-4-24 at 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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