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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恶意取款案的闹剧-此间还有人认为许霆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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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3:43:06| 字数 637| - 中国–上海–上海–徐汇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么一个事实、法律都很清楚明了的案件,经过媒体炒作,俨然成了一个冤假错案

最为可笑的就是辩护律师,哗众取宠也是职业特点,居然当庭发表演讲:柜员机,你可知罪?

我从事法律工作也好几年了,从来也不知道原来防盗门坏了可以成为入室盗窃的免责理由,原来衣着暴露孤立无援可以成为**的免责理由!而许霆当庭居然辩解自己是为了替银行保管财产,毫无悔过之心,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在江苏,盗窃数额6万元即构成数额特别巨大,如果没有其他减轻处罚情节,起点刑就是十年,17。5万元,判处无期在法律上有什么问题?如果这也叫太重,那我办过的那些案件,因为盗窃了6、7万判了十多年的人,是不是请媒体来一个个的替他们伸冤?

媒体不负责任的炒作,律师恬不知耻的辩论,使得这个本来很清楚很简单的案件,变的这么复杂,真是对法律的践踏!

对那些喊着什么无罪,什么不当得利的人,为了帮助你们理解此案为什么构成盗窃罪,我举个简单例子:如果我约个时间到你们家去玩,结果那天我到你们家时,你们家里没人,防盗门又坏了,我一时禁受不住你们家那么多钱的诱惑,进了门,并且占有了17。5万人民的币,结果因为激动一不小心还把身份证忘在你家了,然后跑路一年多,对不起,我这只是不当得利!防盗门,你可知罪?谁让你和你们家主人诱惑我呢?我都留下身份证了,你一查就知道是我干的,所以我不算秘密窃取!我跑路一年多,其实我是想替你们家保管财产!现在我被抓了,钱我是没有,因为我最多只是个不当得利!甚至还有可能是无罪,因为好多法盲在支持我呢~[mood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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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3:44:48| 字数 69| - 中国–广东–汕头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徐霆自己辩护说取钱是为了替银行保管财产。不知道是不是被猪追了
很傻很天真

[ Edited by  yandong3 on 2008-2-25 13:48 ]
  x20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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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3:45:28| 字数 10| - 中国–上海–上海–闵行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量刑过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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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3:47:30| 字数 48| - 中国–广东–珠海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就不喜欢这种人,还有他的父亲!
"重判就不还钱"!!
有还比这么无赖的人吗?
无聊,于是来了
来了,还是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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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3:47:50| 字数 25| - 中国–上海–上海–闵行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6万元即构成数额特别巨大, 10年. 这是法律落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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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3:51:35| 字数 63| - 中国–广东–深圳–罗湖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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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5 13:53:58| 字数 152| - 中国–上海–上海–徐汇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Posted by Drifter on 2008-2-25 13:47
6万元即构成数额特别巨大, 10年. 这是法律落后了.



不管小许如何无知,法官是会尽量帮他的;换句话说,只要有借口,法律就会对小许从轻发落

问题小许(以及老许)不争气:本人潜逃,拒不自首,(家属)不主动退赃,也不是从犯。什么从轻借口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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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3:54:03| 字数 95| - 中国–上海–上海–闵行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Posted by 林间小道 on 2008-2-25 13:47
一看就不喜欢这种人,还有他的父亲!
"重判就不还钱"!!
有还比这么无赖的人吗?


儿子被关了, 钱当然要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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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3:55:04| 字数 160| - 中国–上海–上海–闵行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Posted by edgu on 2008-2-25 13:53



不管小许如何无知,法官是会尽量帮他的;换句话说,只要有借口,法律就会对小许从轻发落

问题小许(以及老许)不争气:本人潜逃,拒不自首,(家属)不主动退赃,也不是从犯。什么从轻借口都没有


想出那个"替银行保管"的借口的律师, 才是脑袋让门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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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5 13:55:22| 字数 142| - 中国–上海–上海–徐汇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Posted by topnb on 2008-2-25 13:51
我想到了一个问题
我每次取钱取过后都是不查询余额的
如果万一某次我取一万,系统却只扣了100元
是否我就莫名其妙的也来了个终身监禁?


不会的

首先我想你的银行余额不会少于1万

其次我想你不会明知余额不足的情况下连续取款17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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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3:55:53| 字数 116| - 中国–上海–上海–闵行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Posted by topnb on 2008-2-25 13:51
我想到了一个问题
我每次取钱取过后都是不查询余额的
如果万一某次我取一万,系统却只扣了100元
是否我就莫名其妙的也来了个终身监禁?


这是大多数人支持他的背后的心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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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3:58:51| 字数 43| - 中国–广东–中山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個人看法

1 许霆有罪
2 之外法院收到銀行的賄賂重判了
3 判许霆無罪不對
4 應該適當判刑和罰款
KEEP WALKING ! 永远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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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4:01:40| 字数 91| - 中国–上海–上海–闵行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Posted by kongsheng on 2008-2-25 13:55
写这篇文章的人一样无耻,
还披着律师的外衣,
许霆并非无罪
法律就可儿戏
典型的霸权话语


是的, 这个文章一样混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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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5 14:02:11| 字数 102| - 中国–上海–上海–徐汇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Posted by Prophet on 2008-2-25 13:58
我個人看法

1 许霆有罪
2 之外法院收到銀行的賄賂重判了
3 判许霆無罪不對
4 應該適當判刑和罰款



2 之外法院收到銀行的賄賂重判了


这一条是恶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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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4:02:22| 字数 97| - 中国–上海–上海–闵行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Posted by Prophet on 2008-2-25 13:58
我個人看法

1 许霆有罪
2 之外法院收到銀行的賄賂重判了
3 判许霆無罪不對
4 應該適當判刑和罰款


2很成问题啊. 这可是差不多诽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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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4:05:37| 字数 45| - LAN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不想进来的

但只想说一句:先把那个贪污,受贿几千万,养好几个情妇的郴州的那个官枪毙了再说吧

☑没工作☑没钱☑没车☑没房☑没老婆☑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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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4:07:35| 字数 139| - 中国–上海–上海–闵行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Posted by bugubird on 2008-2-25 14:05
本不想进来的

但只想说一句:先把那个贪污,受贿几千万,养好几个情妇的郴州的那个官枪毙了再说吧



这是真正法制化的障碍之一啊.

别人犯法是不是可以跟着犯法的依据呢?

公平是一回事, 法律是一条绝对值的线, 不是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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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4:24:12| 字数 28| - 中国–广西–南宁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小白的说法...这念头贪污几百上千万的还不见他去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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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4:25:21| 字数 103| - 中国–广东–深圳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续170多次取款, 并且潜逃一年,的确在主观上是恶意了..... 但是按照盗窃金融机构来判罪,又似忽无法依照准确的法律条文和最高司法解释,毕竟我国实行的是"法典法".  具体量刑上有待商榷..
ThinkPad  X1 Nano, i5 16G+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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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4:29:32| 字数 38| - 中国–广东–深圳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Drifter 的帖子

说这些肯定不是律师教的,当场律师都觉得纳闷和震惊. 仔细看相关报道,里面有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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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4:29:36| 字数 31| - 日本 | 显示全部楼层
举证倒置
问问检方 有什么证据证明我取款的时候账户里没有17万余额
Thoughtcrime does not entail death:thoughtcrime IS 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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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4:30:09| 字数 257| - LAN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Posted by 啸傲江湖 on 2008-2-25 14:25
连续170多次取款, 并且潜逃一年,的确在主观上是恶意了..... 但是按照盗窃金融机构来判罪,又似忽无法依照准确的法律条文和最高司法解释,毕竟我国实行的是"法典法".  具体量刑上有待商榷..



看来您作为中国人不合格呀

中国是人治,不是不治!!

在老家,偷了东西(如手机),找找人,花一万多块,仅仅立个案底,而不判邢
在外边,没有人,没有关系,不判个你三五年是不行的

法律一样吗?一样
有依据吗?有
结果一样吗?大不一样

唉。。。

这是一个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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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4:34:33| 字数 16| - 中国–广东–深圳–罗湖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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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5 14:46:16| 字数 68| - 中国–上海–上海–徐汇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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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topnb on 2008-2-25 14:34
徐婷无罪是不能的
但重判也是扯淡的



面对愚昧,即使神们自己都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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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4:48:50| 字数 27| - 中国–四川–雅安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怪是天天有,去年特别多!
那个律师想出名也想得太辛苦了!
地主麻将金花,输完之后回家;
古道西风瘦马,孤独肠断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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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4:57:49| 字数 126| - 中国–广西–南宁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判刑太严重了,而且主要责任全都在消费者身上,量刑不当导致群众愤怒媒体爆炒,就是取款出错都要消费者承担责任,没有把银行自身因素放进来。给多了要讨回来说不当得利,给少了说工作失误,给假币了说离柜概不负责,

如果量刑适当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等于侵占钱财了。
不要迷恋哥,嫂子会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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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5 14:58:32| 字数 105| - 中国–上海–上海–徐汇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Posted by the_snake on 2008-2-25 14:29
举证倒置
问问检方 有什么证据证明我取款的时候账户里没有17万余额



晕倒,小许案是广州市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许霆

举证倒置,您要被告小许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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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15:23:29| 字数 86| - 日本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edgu 的帖子

**\
恩哪 我只是好奇凭什么检察院和银行能起诉这个人 因为假设此人的账户里确有17万 那么只是银行的系统故障而没有“扣掉”相应的数目而已 那户主完全可以是“不知情”而免于追究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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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Posted by the_snake on 2008-2-25 15:23
**\
恩哪 我只是好奇凭什么检察院和银行能起诉这个人 因为假设此人的账户里确有17万 那么只是银行的系统故障而没有“扣掉”相应的数目而已 那户主完全可以是“不知情”而免于追究责任啊


假设小许帐户里有17万(超过他取走的),那么根本不会有后来发生的那么多事情

银行只会简单滴做个重正,给小许的帐户留一个正确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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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Drifter on 2008-2-25 14:02


2很成问题啊. 这可是差不多诽谤了.

我喜歡誹謗﹐謝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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