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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z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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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8 06:00:01| 字数 137| - 中国–江苏–南通 移动 | 显示全部楼层
判罚,当然都会有通知给你的(PM通知,和判罚几乎同时)



QUOTE:
原帖由 zoewear 于 2007-1-8 05:50 发表

很感谢YBYAN发表自己的看法
我不想强调我不知者无罪,最起码,法官要判我死刑了得让我知道我犯了什么罪对吧?
如果每个人都闷罐子做事情,这个事情就是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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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8 06:04:36| 字数 128| - 中国–浙江–杭州 华数宽带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原帖由 ybyan 于 2007-1-8 06:00 发表
判罚,当然都会有通知给你的(PM通知,和判罚几乎同时)




看来你没有仔细看我的帖子,不是一个自动的PM就可以当作他的本意的

如果PM是他的本意思

那么,浙江版的第2条断章取义断出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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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8 06:09:07| 字数 785| - 中国–浙江–杭州 华数宽带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明下,我当时认为,HZZP斑竹说的不符合该讨论区主题,我不知道为什么不符合,所以才有了我那第二个帖子!
因为我以为

2:地域性比较强的交流贴,求助贴,只要对网友有实质性帮助,可以发表在浙江版。同时请大家注意按讨论区发贴。

虽然没有PM斑竹
但是我的帖子上的话难道斑竹看不见?



QUOTE:
原帖由 zoewear 发表
斑竹你别关闭!

[Discuz!] 您发表的主题被执行管理操作

来自: hzzp
到: zoewear
时间: 2007-1-6 09:01
内容: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悄悄话。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hzzp 执行 关闭 操作。

主题: 帮忙拉!我要租房子
发表时间: 2007-1-6 04:20
所在论坛: 浙江区

操作理由: 不符合该讨论区主题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返回 - 回复 - 转发 - 标记未读 - 下载 - 删除  



斑竹,我看了,这个是浙江省网友的联谊事务  

不知道在斑竹眼里,来浙江版块来联谊事物是什么概念?只联谊小黑,其他一概不联?还是担心我在这里发了个帖子得到信息了你觉得谁吃亏了,,,,,,,?

就算请你斑竹帮个忙,我也不推销也不做广告。只是希望大家能给我提供个信息。希望斑竹你不至于那么不尽情理吧???再说,我也是帮我一个朋友的忙而已!

求租,,望有信息的网友提供信息!

距离文2路上,银座公寓不太远,步行15分钟左右距离,或者有3条以上BUS LINE的
房型为一室一厅或者单房,单房需有配套卫生间和厨房
装修和配套可简易,有床和简易家具,热水器,洗衣机,厨房灶具即可,哦,还要有宽带网解决方案
房价:1+1在900元左右,1房在700元左右
尽量不考虑合租..小区房,公房,民房皆可..最好是压一交一的..
多谢大家



联系电话:13805737002
请在下午14点后联系!!!!

或者直接这里短我OR BBS留言吧。谢谢 !
再次感谢斑竹高抬贵手!

[ 本帖最后由 zoewear 于 2007-1-8 06: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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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8 06:09:32| 字数 45| - 中国–江苏–南通 移动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32楼 zoewear君的疑问:
       这个PM,绝对不是自动的;
       是版主本人亲自操作(手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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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8 06:14:15| 字数 136| - 中国–浙江–杭州 华数宽带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我不是斑竹,我不知道这个论坛是自动还是手动!
根据我以往做斑竹的经验,这个手动就是动下操作理由而已!
我也不知道YBYAN斑竹理解的自动手动和我概念是不一样!

好了,再下去就是扯皮了,该说的我已经说清楚了,该解释的我也解释了!
我草民一个,要扣分要封ID你们自己商量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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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8 06:16:53| 字数 156| - 中国–浙江–杭州 华数宽带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原帖由 ybyan 于 2007-1-8 06:09 发表
对于32楼 zoewear君的疑问:
       这个PM,绝对不是自动的;
       是版主本人亲自操作(手动的)。


不知道为什么是斑竹本人亲自操作的(手动的)他不把删除帖子的真实理由告诉我下??
对于一个新来的ID,HZZP自己也承认我不是故意的,为什么要这样和我扯不清理还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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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8 06:23:22| 字数 152| - 中国–江苏–南通 移动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操作,都会告诉你相应的理由。


QUOTE:
原帖由 zoewear 于 2007-1-8 06:16 发表


不知道为什么是斑竹本人亲自操作的(手动的)他不把删除帖子的真实理由告诉我下??
对于一个新来的ID,HZZP自己也承认我不是故意的,为什么要这样和我扯不清理还乱??



呵呵,大家慢慢讨论一下也好,总会明白的,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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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8 06:47:17| 字数 5| - 中国–黑龙江–佳木斯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一下。
东北区恢复了!开心中!
X60 英文,蓝牙无线指纹,T7200,2G、RAM。TREO650
qq.264154138  or  309739807
msn zljsfgitfk@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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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8 09:18:35| 字数 61| - 中国–浙江–杭州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关注这件事情,突然想起我以前发的一个回首2006的帖子,
那时候没有想那么多,现在仔细看过版规,明白大家给了我很多宽容。
macbook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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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8 09:19:37| 字数 697| - 越南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严。关于帖子管理操作,老严说的与我想表达的完全一致。
有讨论和沟通是好事

我只再提供目前均有据可查的以下信息:
1  2007-1-6 04:20发表第一个帖子;
    ----2007-1-6 09:01,关闭帖子:操作理由: 不符合该讨论区主题
2  2007-1-6 17:47发表第二个帖子;
    --2007-1-6 23:01,关闭帖子;操作理由: 不符合该讨论区主题
    --2007-1-6 23:03,转移帖子;操作理由: 广告/SPAM
    --2007-1-6 23:04,转移第一个帖子;操作理由: 广告/SPAM
3  2007-1-7 04:30发表第三个帖子
    --2007-1-7 10:18,扣NB处理;
    --2007-1-7 10:19,转移帖子;操作理由: 广告/SPAM;
4  2007-1-7 21:48发表第四个帖子
    --2007-1-7 22:35,扣NB处理;
    --2007-1-7 22:36,关闭帖子,操作理由: 交易请到专门网商城
    --2007-1-7 22:38,转移帖子;操作理由: 不符合该讨论区主题
===================
请结合以上信息注意我在不同阶段管理处理方式的升级变化:
1 第一次没有转移,仅关闭主题
2 第一次所发帖子的转移是在处理第二个帖子的同时处理的,此时没有扣罚NB,仅关闭/转移
3 第三次发帖时扣NB处理并转移

至于对规则的理解我不认为可能存在不清晰不准确的地方,
同时,也请大家注意:说话要说事实不要参杂自己的臆断

鉴于本贴目的已经完成,且内容中还有广告.故关闭处理
如有不同想法和/或认为仍需在其他方面处理的,请在论坛合适的区域发帖

提醒:如不改变方式方法继续发布这样的帖子,我仍然会按上述方式处理,无论发帖者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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