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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en-Loong

【贴图】汽油烧小狗遭网民死亡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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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3:52:34| 字数 50| - 中国–北京–北京 中移铁通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早上打他们的电话了,手机打不通。打到医院去,可是总占线!可能打的人很多。
我是从手机早报上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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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3:53:41| 字数 97| - 新加坡 Microsoft | 显示全部楼层
寻衅滋事罪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有流氓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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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3:54:42| 字数 140| - 新加坡 Microsoft | 显示全部楼层
烧狗的人是因为生活所迫

而这些人则是出于精神需要
当野狗扰民的时候,这些人在哪里?
当咬伤人的时候,这些人在哪里?
当成为狂犬的时候,这些人在哪里?
这些人不在,那家人在,是他们必须承担这一潜在风险发生的可能。

这家人出了事了,没人会来管。
这狗出事了,所谓的卫道人士就都出来了。
这就是愚民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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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3:59:15| 字数 28| - 中国–江苏–无锡 联通/IDC机房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活得不爽 好歹有个可以出气的出口了 你拿狗出气 我就拿你出气
X61T(7764-CTO) L7700
Fujifilm F900EXR
Nexus 4
iPad Air
Kindle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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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4:01:28| 字数 355| - 新加坡 Microsoft | 显示全部楼层
谁都不能保证这些暴民会不会升级暴力程度

这一家才几口人?
他们面对多少所谓愤怒的人?
需要多少激进的人,做出怎样出格的事情,就可以伤害到这个家庭?

不需要一群人,只需要一个人。
一个精神病,就可以毁了一家人。

这不是道德约束,这是彻头彻尾暴力滥用。

而首先唆使这些暴力的,媒体首当其充,如这般转贴为乐的,也是推波助澜。

然而正是因为所谓的道德标杆,使大家都丧失了对于人性和正义的判断。

明天这家人如果因为狗,有个三长两短,媒体会自责吗?爱心人士又会自责吗?不会。
这就是悲哀。

现在是4月底,对于学生最重要的考试即将开始,对于初三或高三的学生,这段时间或许就是人生最重要的阶段。
你是父母,你会怎么办?你或许会更妥善的处理这件事,他们或许没有,但是哪个父母会坐视不管?没有。

[ 本帖最后由 lotuis 于 2007-4-29 14: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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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4:21:48| 字数 227| - 中国–江苏–泰州–姜堰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我关注的也比较早。人权也好,狗权也罢。我想问的是:如果因为某些原因非要赶走狗一家,纵火烧狗的当事人有权利这样处置狗吗?非要用浇汽油焚烧的方式吗?是不是极端了一些?有没有更稳妥一些的办法?如果纵火烧狗的当事人想到他(她)的行为会被人在网络披露并引起如此后果,他(她)还会或者说还敢烧狗吗?为什么当时有人出来阻止,他(她)还要继续烧狗并殴打阻止者呢?这件事还会给当事人一家带来怎样的后果呢?

[ 本帖最后由 jysxing 于 2007-4-29 14: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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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9 14:22:40| 字数 856| - 中国–北京–北京–朝阳区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烧狗案反方发言

我家住在南京下关和燕园小区10号楼。
  我今年75岁,2个儿子都成家了,但都不在身边。家里只有我这一个老太太。
  唉!人老了,身体不好,精神衰弱的老毛病已经陪伴我8年了。每天都要服用安眠药物才能入睡。
  去年冬天,小区里不知从什么地方来了一条母狗,大冬天的,邻居们觉得它听可怜,就让它在这里安了家。一开始我也满喜欢这狗,可时间长了就受不了了。这狗没主人,随吃随拉,也没人打扫。最要命的是,见着生人就叫,也不管黑夜白天。很长时间了,我现在安眠药的剂量提高了一倍也不能睡安稳。
  邻居们都很好,家里家外的事情都经常帮忙。
  大顺子和我的小儿子是中学同学,关系一直处得不错。小儿子出去后,大顺子是邻居中对我照顾最多的一位。
  前几天大顺子过来看我,发现我的精神非常不好,关切地问我怎么了,我就把这狗闹得我没法休息的事和他说了。
  大顺子说,其实和其他邻居聊天的时候,也有人对这个事情有意见,想把这条扰民的狗想办法弄走。可邻居们意见不统一,前2个月这个母狗有下了3个狗崽子,不好挪窝了,实在难办。
  我们正聊着,小齐进来了。
  小齐听完我们的话,对我说:大妈,你别管了,过几天让你睡好觉。
  没想到,就出了烧狗这事。
  我在家也上网,看到大家都在谴责烧狗的行为。这个事情主要是因我而起,我想向大家说声:对不起!
  后来我也问过小齐他们,为什么一定要烧它们?
  小齐说:之前也和业主们商量过,有些人不同意把狗请走,说这狗在这里有看家的作用,还可以给一些乐善好施的人表现善心的机会。实在说不通,最后差点打起来。我们也是一时气愤,昏了头了。
  在这里想和大家说一下:
  小齐他们的行为确实过分,如果他们事先和我说,我宁可不睡觉、宁可搬家,也不会让他们顶这么多骂声的。
  另外,请大家也考虑一下,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对动物的保护意识逐渐加强,动物们的地位也越来越高。这是一个好事情。
  但是,在这里也请大家也考虑一下,动物们有它们的权利,作为人是不是也应该有人的权利?当人的权利受到动物侵害的时候,谁的权利更应该得到保护?
  有些人是为人的利益出发说话,
  有些人从狗的利益考虑更多一些,
  物以类聚吧。
昏昏糊糊就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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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9 14:27:41| 字数 1,455| - 中国–北京–北京–朝阳区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转某网友亲历的“烧狗事件

  
        今天早上起来上网,发现群里大家都很激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问才知是昨天的烧狗事件,了解了报道情况,我马上想到了那只被烧伤的母狗和两只小狗的烧伤有没有得到治疗,群里的大妈们都非常支持,我迅速赶到师皇,请求宋院长派一名医生协助我去现场救助那几只被烧伤的狗,宋医生二话没说派了史医生带了很多急救的和烧伤治疗的药物和我一同前往救治那几只狗狗。出门没多久,先去一步的猫猫、sky妈妈还有缺德打来电话说,狗狗已经被几个穿白大褂的人带走了,说是先带走了烧伤的小狗,然后又来接走了大狗。当时感到心里很欣慰,毕竟这种事情大家抢着干多好。把史医生送回师皇以后,猫猫打电话来说是狗狗被平安接走了。接走就接走吧!本来事情对我来说已经结束了,可是我们家婆娘非要去平安看看烧伤的狗怎么样了。人家平安也是医院,有什么好看的!可是婆娘非要去,米有办法去就去包!
我们到了上海路平安宠物医院,一去就看到门口靠马路边摆着个大笼子和灵台,

平安里面的人倒是非常忙碌,忙着扎花圈,贴大字报,搞标语。。。。。。门口的人也是越聚越多。我就有点纳闷了,这个狗被烧伤和人被烧伤处理程序应该相似,肯定要输液防止它脱水,然后要彻底清理伤口,不能让它感染,还需要用油性的烧伤药物治疗疮面,挂白蛋白增强免疫力。。。。。。看来处理小狗伤口应该很忙才是,他们怎么躺在门口的笼子里呢?这个时候版里的很多兄弟姐妹来了,女孩一去见到狗就哭,男孩都无语的站在旁边不知道怎么才好!后来听说,平安下午准备带着死狗和受伤的狗去找那个烧狗的凶手时,跳跳爸爸、猫猫、sky妈妈和缺德等人和平安据理力争,希望平安尽早把受伤的狗狗赶紧送到条件好的宠物医院住院治疗,毕竟伤得很重!当时好像火药味很浓,不过关心狗的人毕竟还是很多的,很快平安找来了面包车,把两个小狗送到了南农大动物医院!
很快,家住和燕园小区的气氛的居民都来到了平安门口,那个昨天救狗是北大的小伙子也来了!

好像是他们说好了准备下午去钟府路的第二医院(传染病医院)去找那个烧狗的凶手之一讨个说法。说老实话,生气归生气,我们跟着跑过去也就是看看热闹!
刚到第二医院,那个据说是“凶手”的那个人看情形不妙,准备开溜!

结果嘛,肯定是被“群情激昂”的群众堵在了门口!

搞不过这么多人,躲到了医院里面!这个时候医院出来了“出头鸟”,满狠的还要打记者并打了个老人,结果一场混战,吃了不少亏被拖走了,

后来jc就来老!不过医院门口始终人山人海!那个“凶手”再也没出现过!
迟一点,跟着平安的人来到了和燕园小区,看到了烧狗的现场,真的有点毛骨悚然!人居然可以干出这种事情来,真是不容易!

虽然我对很多网友的过激行为也不认同,但是对于你们的说法我更为愤怒.

只想问一句,难道动物侵害了你的权利时,你就要把它烧死吗?

当人伤害到动物的时候,动物的反应是本能的,就是咬人,那你们这样的行为,不是连动物也不如了吗?在你保证你自己权利的时候也请多考虑考虑弱者(即使它是动物),有那么多的方法可以解决这个事情,可是你们偏偏选择了最残忍的一种,昏了头你就要烧狗,那现在听说南京有很多人在针对此事进行抗议,那你一昏头,这次岂不是要出命案.

请你们牢记,人与牲畜的根本区别在于,人会思考,人有理智.

请不要再拿人权说事,难道您的人权只有这么一点点高度吗?

借用你的一句话"物以类聚",如果还不能反省自己,我想你们只能与牲畜类聚了.

最后想说一点,请有的人不要刻意的混淆杀与虐杀的概念.为什么二战里死了那么多人,让人最为愤怒的是德国的集中营,是你们南京的南京大屠杀,因为那是虐杀,是牲畜所为.
昏昏糊糊就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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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4:29:52| 字数 11| - 中国–北京–北京 光环新网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手段太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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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4:39:54| 字数 28| - 中国–广东–深圳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应!
  爱惜动物!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脑袋进……了,烧狗!
当你能拥有一杯美酒的时候,生活已经很奢华了,学会满足,体会幸福,酒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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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5:39:39| 字数 171| - 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原帖由 lotuis 于 2007-4-29 10:53 发表
杀狗毕竟只是杀狗,狗又不是人
会杀狗,当然有其理由,更何况动手的是成年人

只是说这个理由是否被接受而已

对于一个社会而言,杀狗不是关键,而是说杀狗的人是否是有犯罪和伤害欲望,在不能伤害人的情况下 ...


顶一下,说的很有道理。要有理性,他虐杀不对,可以谴责,但是个别人的做法就更加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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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5:51:12| 字数 173| -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烧狗只能定性为这个人的手法比较极端,但是并不构成犯罪,但是你往人家墙上写个死字就构成犯罪了,这是恐吓

生命是平等的,我觉得应该有个范围,是属于人类范围,烧狗的人应该受到人们的谴责,但是不应该受到恐吓,小狗当然是可怜,但是如果你工作一天了,疲惫之极,倒在床上想睡觉,这时候狗狂吠...........那个时候在考虑这个帖子的内容,或许就有不同的看法了
ThinkPad T430 i7-3520m\8GB\120SSD
iPad pro
天网恢恢,肥而不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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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6:24:48| 字数 27| - 中国–广东–深圳–福田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了,这年头关心狗的人比关心人的人还要多,还要暴力。
关爱家人 点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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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7:23:37| 字数 19| - 中国–北京–北京–朝阳区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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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7:30:52| 字数 31| - 中国–北京–北京 光环新网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是人干的!

他们也真下得去这狠手……

日 55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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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7:41:45| 字数 183| -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摧残一条小生命,太残忍了
不过这后来的抗议者确实有点过分了,应该追究法律责任,不应该搞人身攻击。已经有了一只不幸的狗狗,我们应该从心灵上挽救这对残忍的夫妻。毛主席还讲优待日本战俘呢,况且这对夫妻的罪过无法和日本侵略者相比。
不过,中国古语:不以恶小而为之(虐杀幼犬在很多西方国家也不算小恶了,况且还有纵火罪的嫌疑,总之太残忍了,我是想不出来这样残忍的手法是怎样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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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7:42:23| 字数 14| - 中国–河北–石家庄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安乐死也行,没必要用汽油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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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7:49:34| 字数 159| - 中国–北京–北京–西城区 联通/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西单北大街133号太运大厦)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原帖由 sz-hiker 于 2007-4-29 16:24 发表
奇怪了,这年头关心狗的人比关心人的人还要多,还要暴力。

赞同。人与人搞得那么淡漠凶狠阴险,却对猫狗爱如亲人。

虐待动物是坏,虐待人是?


咳咳,要我说,两种都干掉(当然也偏激,接下来被干掉的就是我了)

[ 本帖最后由 w0017 于 2007-4-29 17:51 编辑 ]
爵爷:我把这个问题留给读者。
我:做个没好处不主动去赞美的人。
你们:星宿老仙,德配天地,威震寰宇,古今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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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7:51:36| 字数 8| - 中国–北京–北京 鹏博士BG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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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9 18:45:30| 字数 1,348| - 中国–北京–北京–朝阳区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网友看法1

一条狗被烧死了,竟有这么多人一起谴责,初看我也很高兴,感到这个社会的国民还是有良心、有素质的,我们期望的和谐社会就要来到了。   更有一些网民发帖公布这个人家的住址、单位和电话号码,好让全世界人民都知道后,来声讨他们。

  但是,我在这儿要说的是这样做不妥,不妥的程度已经超过烧狗这个行为本身。

  我先分析一下,在这群义愤填膺的队伍中的人员结构:

(1)有小资情调的爱狗簇。

(2)虽然腰包瘪得难看,但十分向往小资生活,偷偷买只草狗花了很多功夫,将它打扮一番,冒充“名流”,既然“名流”们都是爱狗如命的,她们自然也不“例外”。

(3)虽有钱或自己无闲钱,养不养狗对他们无所谓的。

(4)自身确有素质,对人生的认识有不同一般人的高度,热爱生活、喜爱自然、尊重生命。

  再分析一下,他们群起而攻之(烧狗这个行为)的心态:

(1)有小资情调的爱狗簇,她们因为懂得怎么样去享受生活,而真心爱狗如命。我就知道有这么一件事,一个年轻的“时尚”女人,舍得在她的狗狗身上大把花费,每月几千元的投入心甘情愿,但她的乡下婆婆病了,连个门诊部挂号费都不肯出;婆婆气死后,她无动于衷,她的狗狗"仙逝"后,她嚎嚎大哭,像死了亲妈一样。

(2)虽然腰包瘪得难看,但十分向往小资生活,再看到“名流”们爱狗如命时,她们不仅不“例外”而且变本加厉,她们在声讨“烧狗行为”中是个急先锋,说法离奇,语言刻薄、十分恶毒,为了一条狗命,已经将别人家的祖宗十八代都带上了,我就不懂,就是你本人的小命也不值这么多吧!

(3)虽有钱或自己无闲钱,养不养狗对他们无所谓的。有钱的应该年纪稍长,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不任他在社会上、在上帝的心目中,是个好人还是坏人,但平衡一下感觉,标榜一下自己还是必要的;无闲钱的大多是一些社会“愤青”,他们身上有天生的未泯灭的正义感、同情心,较感性,语言或许激烈,但不泛可爱处。

(4)自身确有素质,对人生的认识有不同一般人的高度,热爱生活、喜爱自然、尊重生命。对他们我没资格评价,我只有尊敬,他们最懂得对生命的尊重,批评(烧狗这个行为)到位,无恶意谩骂、诽谤。  

说到这儿,我尊重什么类人,鄙视什么类人,反感什么类人都已经很明确。  我想特别强调的是,提高国民素质、建立和谐社会,首先是要尊重法律,不能以任何理由破坏它的严肃性。法律有个原则,没有禁止的,就不是违法的,烧狗行为本身有可气之处,但它也只是个另类行为而已,一些网民又是要烧死人家(我不知烧狗和烧人,他是怎么去衡量的)、又是发帖通缉、又是公布人家的住址、单位和电话号码,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去骚扰人家的正常生活。这类人的又比“烧狗行为”好到哪里?我看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畜牲行为、猪狗不如;而且这个行为本身已经对人家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已经违法了,人家掌握证据后是可以去告你的。

  在这件事上报纸和媒体起了非常大的煽情作用,无论他们是出于义愤还是替自己造势,我以为公布人家的住址、单位等私人信息是不妥的,如果造成不好的后果,他们是负有责任的。南京零距离的孟非是我心目中的“民生和民意”代表,但昨天的一些评述我不敢苟同,他只图说得痛快而未去预见后果,有失他理而智的形象。

  最后,我不希望大家为一条狗命而忽视人的权益和生命!!!

[ 本帖最后由 Men-Loong 于 2007-4-29 18: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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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9 18:46:58| 字数 592| - 中国–北京–北京–朝阳区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网友看法2

我很不同意你的想法.
虽然你说你不希望大家为一条狗命而忽视人的权益和生命!!!
但是.你别忘记了:
         人是这个社会上的主宰。每个人的生活有很多种选择.再不济,也可以最勉强的活下去.(无儿无女,无牵无挂,无居无靠,但起码可以有吃的有穿的,因为人的智慧在目前绝对可以做到这2点)
但是,狗有吗?狗只是要靠人照顾的动物,几千万年前,它们脱离了野生的狼群,来到我们身边,不管风云怎么变换,人情怎么冷淡,它们从来没抛弃过自己对人类的信任.人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说的就是这个.
         你的文章,先把所有爱狗,为这只死难小狗请命的人基本都打翻了,基本都成了你所谓的矫情之人.虽然也有你所谓可以为狗请命的人,那么,我问你,你又是什么人?你有什么资格?你凭什么可以这么说?
         我告诉你,我就是一个喜欢狗的人,我养了11年的狗,我不是你所谓的小资情调,也不是你说的没钱还摆阔的人,狗从来都是我们的朋友,也许你没养过狗而已.你才不知道这感觉.你看看部队里的军犬,真的很感人.我在部队时就养过一只家狗.
         我前11年养的都是草狗,因为我喜欢中国狗,喜欢中国本地的好狗.黄色的毛,本土的眼神.多好的狗!不比洋狗差!只是我养的太好了,只只膘肥体壮,在冬天太容易被偷了.谁都知道一黄二黑三花四白的道理......
         所以我今年开始养哈士奇.
        希望楼主有机会多养养狗,就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对狗那么好了.我知道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能这么写,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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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9 18:51:44| 字数 445| - 中国–北京–北京–朝阳区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网友看法3

虎狼向来被用来形容野蛮和血腥杀戮,但是你有见过它们为了取乐而杀死一只小动物吗?或者你有看见它们因为不喜欢某个动物,而对那个动物的一家赶尽杀绝吗?
如果你有见过请告诉大家!
不知道我接受到的知识是不是正确的,我的生物老师曾经这样说过,自然界中,几乎80%杀戮都是因为填饱肚子,还有15%是因为争夺配偶和后代的生存空间[但大多数是发生在同类动物的竞争中!还有大概5%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后代,杀死误闯领地的入侵者!除开这些,即便是再凶狠的动物也不会去随意的杀害别的动物!

我们人类作为食物链的绝对顶级,还是别干那种太过分的杀戮行为!我不是一个素食主义者,但我认为生命是平等的,我的生命并不比一只猪的生命更加宝贵,为了生存,我们有权力去把动物变成食物,但我们没权力,为了个人的喜好,对别的动物赶尽杀绝!

同在一片蓝天下,每一个物种都有它存在的理由,我不希望我的后代在未来的世界里,只能在博物馆看到一大堆骨架化石----凭者想象去分辨----什么是小鸟----什么是小猫----或者一窝烧死的狗!

生命是平等的!
昏昏糊糊就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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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19:59:58| 字数 511| - LAN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上网进来说两句:

不用再找那些乱七八糟得理由,,,烧狗这个行为本身就是错得.不知道这样得行为是否真正违法,但至少违背了目前社会正常得道德标准或者心理标准.

流浪狗可能会造成很多社会危害,,,ZF可以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管理,,甚至包括抓捕流浪狗后进行死亡处理,,但即使是ZF这种权利机构,如果用活烧得办法处理,也是不能为社会所容忍得.

天生万物,,被吃得和吃其它得同等存在,,但仍然需要得是尊重生命.吃自己应该吃得,不要浪费上天赐予得食物,,每一个食物链得每一环都努力得完成自己得生命历程,完成吃与被吃都是尊重生命得体现.

我们去看山看水,看花看草,看世界万物,,不见得每一种生物都和我们有过情感交流,有感情,但是不影响我们去理解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感动生命.

乱七八糟想到哪写到哪,,,至于死亡威胁得事不想评论.可能心理有个阴暗得想法:希望可以成为事实.也许到时候我的道德标准告诉我那是错得,可能也会可怜事主一下,,不过,,,现在,,谁知道呢,,,还是有阴暗想法,,,md太可恨了,,,想起来就气.

手机上网太慢,就不继续参与讨论了.反正今天去吃虹鳟鱼我是没有亲自去挑活鱼,怕一会上桌了感觉认识它,那就咽不下去了.*.*lll
减肥和戒烟都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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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20:20:04| 字数 148| - 中国–上海–上海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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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20:27:06| 字数 36| - 中国–北京–北京 中移铁通 | 显示全部楼层
杀和虐杀不是一个概念。

希望有些人明白这一点!最令人气愤的是他所用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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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20:29:02| 字数 15| - 中国–江苏–盐城–东台市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狗也是一条生命。 请敬畏生命!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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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20:37:15| 字数 131| - 中国–北京–北京 鹏博士宽带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原帖由 edgu 于 2007-4-29 12:07 发表


想来你家附近没男人吧

否则他们拥有强奸的器官,你又不想自家的女性亲属承担潜在的风险,还不把他们一个个都点了




小日本当年在南京简单有效滴干掉了30万,想法大概和阁下如出一辙



您的比喻很不恰当,狗是狗,人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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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20:43:49| 字数 19| - 中国–北京–北京 中移铁通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人性本善的!!!! 罪过了!
我不配用I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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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9 21:05:07| 字数 46| - 中国–北京–北京–朝阳区 联通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还是ZF的失职,现在养狗人的素质参差不齐,觉得还是不要因为宠物影响了人和人之间的感情。
[img]http://18x7.myrice.com/JG.JPG[/img]
T23 2647-4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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