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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邮件内容:
*****曾经明确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档写程序,但实际上在开发过程中,要求往往出现较大的变动,并且要求变动并不是以设计文档的变更为前提,很多只是以Email,甚至口头方式通知programer,于是QA根据文档测试,认为与文档不符,就以Bug论处,这都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QA往往以自己的观点来测试程序,他/她认为这样实现不好,就以Bug论处,请问香港同事之间没有沟通的吗?QA在提出自己的观点前,能否与其他同事,尤其是Andrew沟通一下,确认一下之前的设计是否有他的考虑,但是从QA1,QA2的测试情况来看,QA经常以自己的主观想法作为测试的标准,这样对Programer公平吗?另外,QA对于System Specification中文字的一些要求是否太苛刻了?例如在table list中,category的display value,因为在system specification中说明对应值是request.category (看到的实际是以request.category关联的category.description), 就视为Bug, 内部测试文档需要这么苛刻的要求吗?在这种要求下,我们不得不花大量时间对system specification文档一字一句去比对,在时间本来就紧迫的情况下,我们还有时间还有精力去写出高质量的程序吗?更何况,如果以这种苛刻要求来评判Requestment Specification,Functional Specification,QA Report都同样是不合格的,甚至比System Specification错误更多。类似这种分散程序员精力的不合理的做法还不仅仅这些。
在QA人员需要花三天时间才能测试清楚,甚至花了三天都未测试所有功能的情况下,还要求Programer在完成需求分析,功能设计分析,开发,文档编写这些工作之余,也要对自己的程序测试完全,并且是必须按QA测试一样进行测试,这可能吗?加班?这是唯一的理由唯一的借口。
****:香港开发主管 偶是B组的成员 这个是A组的组长发的 唉.... 估计是这段时间香港那个IT主管,比**还要高一级的主管经常发邮件过来训我们. 唉...
[ Edited by bugubird on 2007-11-29 11: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