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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方一狼

残酷的现实:法律对社会治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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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1 20:54:27| 字数 118| - 中国–广东–广州–越秀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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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1 20:55:25| 字数 294| - 中国–广东–珠海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贼,具体到这个案件中即抢劫实施者无疑是应当受到惩罚的,但是,是不是要足以惩罚到要剥夺他的生命?

生命宝贵还是财产重要?在控辩双方的辩论中,这是个主要问题。

对于罪犯或犯罪嫌疑人,在其逃离过程中,警察抓捕时必须采取合理的手段,而对于危险性极强的罪犯,在必须采取开枪射击的情况下,首先要鸣枪,其次不能开枪打要害部位。而对于一般犯罪,不能随便开枪。

而对于普通公民,更不可以采用暴力去危害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如果法律鼓励这样做的话,那么,因为受害者的报复足以致命,那么犯罪时行凶者的手段将更加残忍。这是个恶性循环。

社会是复杂的,法律只能解决一般性的事情,看了楼主的一些文字,有感如上,希望可以多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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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1 21:00:48| 字数 16| - 中国–重庆–重庆–沙坪坝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没救了,同志们移民吧,扯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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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1 21:04:54| 字数 99| - 中国–广西–桂林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gucici at 2005-3-21 08:54 PM:

死的都是小鱼小虾,贪污受贿的死了多少?中国的法律不说也罢。



呵呵,谁知道呢?国外也一样有贪污受贿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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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1 21:05:52| 字数 179| - 中国–广西–桂林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wolffn at 2005-3-21 08:55 PM:
贼,具体到这个案件中即抢劫实施者无疑是应当受到惩罚的,但是,是不是要足以惩罚到要剥夺他的生命?

生命宝贵还是财产重要?在控辩双方的辩论中,这是个主要问题。

对于罪犯或犯罪嫌疑人,在其逃离过程中, ...



法律是不能允许以暴制暴的,要不就乱套了,象以前古代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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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1 21:15:29| 字数 161| - 中国–广西–桂林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gucici at 2005-3-21 09:13 PM:

不完全同意,这个观点从反向考虑的话也可能这样理解:因为受害者的报复多数足以致命且受到法律保护,那么潜在的犯罪者在实施犯罪之前不得不考虑到犯罪的机会成本,从而消除犯罪的念头。



xd,引用一句古话你就好理解了,冤冤相报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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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1 21:33:32| 字数 166| - 中国–广西–桂林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gucici at 2005-3-21 09:24 PM:

如果犯罪分子也能有这个觉悟,我同意上述观点并且也能做到,问题是犯罪分子能够做到吗,如何保障?如果主观认为自己能够做到的别人也一定能做到,岂不是有点阿Q?



老兄,法律就是用来规范人们行为的,人人都有觉悟,还要法律干嘛?法律就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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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1 21:40:30| 字数 133| - 中国–广西–桂林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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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音速逆火 at 2005-3-21 09:37 PM:
同意楼上的DX
中级会员还真不是盖的
呵呵
虽然我知道那个是技术分
司机的做法我也认为是防卫过当
法律不是人情,肖申克的救赎看过没
你觉得他该坐牢吗



呵呵,俺是学法律的,谢谢夸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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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1 23:06:39| 字数 777| -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墨尔本大都会区–墨尔本 墨尔本大学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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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北方一狼 at 2005-3-21 06:09 PM:
我也承认从形式上看法律是公正的,但实际上在法律的惩罚面前,捉贼的和贼受到惩罚的机会是不等的。也就是说,捉贼的和贼如果出现在这个法律的惩罚面前,十个贼可能有九个是不会受到惩罚的,因为抓不住(这个比例不 ...



抓贼的和做贼的受到惩罚的机会是否平等,先要看被起诉的罪项是否相同了。1.做贼的一般只是对其偷盗行为进行惩罚,而抓贼的会被起诉多是因为其在防卫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时对贼造成了人身上的伤害,这两项原因本身就不同,一个是针对财产,一个是针对人身,请问是财产重要还是人身重要呢?请冷静一下,不要因为道德上的原因就一味认为贼的生命权不需要受到保障。2.如果贼在作案过程中对受害人造成了伤害,那么两者的起诉原因就相同了,这时我们再来看看抓贼的和做贼的受到惩罚的机会是否平等。在起诉时,作贼的会因为其抢劫行为而在判决其伤害罪时受到加重惩罚,而不是像抓贼的可以酌情减轻处罚,在这点上,你说法律是否公平呢?其实刑法中涉及抓贼人的部分,我觉得还算是公平的,只是现实中由于警察和其他因素的原因使得大家怨声载道,把怨气完全发泄到法律身上其实对法律来说又是否公平呢?刑法再修改下去也无非在丰富各种判断案件的细节上下功夫,大的原则是不会变的,贼的生命权也还是受到保障的。相比起国外,国内对于正当防卫已经算是放得松了,记得英国有个案子是说主人因为农场经常被偷东西,而主人又常年不在农场,所以他在农场里安了防盗的东东,好像是枪什么的,后来有个流浪汉跑了进去被打伤了,流浪汉就去告主人,结果主人被判有罪。英美国家的法律传统是生命权高于一切,而中国的传统则是道德因素占了很大比重,两者一对比,有矛盾就不奇怪了。中国继续向西方取经的事实看来是不会变了,XD你消消火,看清现状,气坏了身体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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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1 23:13:19| 字数 88| -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墨尔本大都会区–墨尔本 墨尔本大学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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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mohua at 2005-3-21 09:40 PM:



呵呵,俺是学法律的,谢谢夸奖了。。。



XD现在在哪里高就啊?现在国内市场行情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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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1 23:20:04| 字数 160| - 中国–上海–上海–浦东新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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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mohua at 2005-3-21 09:40 PM:



呵呵,俺是学法律的,谢谢夸奖了。。。

我敢说,这个司机换了什么有头有脸的人物,比如公安局长,比如什么市长,省长,(我是打个比方,正的是这些人也不会自己开车了),撞死了这2个强盗,强盗家里人连个P也不敢放。中国的法律,就算了吧。
一定要在12:00以前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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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1 23:41:35| 字数 87| - 中国–广西–桂林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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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mzzwm at 2005-3-21 11:13 PM:



XD现在在哪里高就啊?现在国内市场行情怎样?



老兄在国外?我还在读书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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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2 00:18:24| 字数 27| -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墨尔本大都会区–墨尔本 墨尔本大学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正在为澳洲律牌奋斗。你在哪所大学?研究生还是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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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22 00:25:54| 字数 99| - 中国–广西–桂林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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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mzzwm at 2005-3-22 12:18 AM:
嗯,正在为澳洲律牌奋斗。你在哪所大学?研究生还是本科?



兄弟真厉害呀!我在国内读研究生,法学理论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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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3-22 09:28:58| 字数 958| - 中国–广东–东莞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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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mzzwm at 2005-3-21 23:06:
抓贼的和做贼的受到惩罚的机会是否平等,先要看被起诉的罪项是否相同了。1.做贼的一般只是对其偷盗行为进行惩罚,而抓贼的会被起诉多是因为其在防卫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时对贼造成了人身上的伤害,这两项原因本身就不同,一个是针对财产,一个是针对人身,请问是财产重要还是人身重要呢?请冷静一下,不要因为道德上的原因就一味认为贼的生命权不需要受到保障。2.如果贼在作案过程中对受害人造成了伤害,那么两者的起诉原因就相同了,这时我们再来看看抓贼的和做贼的受到惩罚的机会是否平等。在起诉时,作贼的会因为其抢劫行为而在判决其伤害罪时受到加重惩罚,而不是像抓贼的可以酌情减轻处罚,在这点上,你说法律是否公平呢?其实刑法中涉及抓贼人的部分,我觉得还算是公平的,只是现实中由于警察和其他因素的原因使得大家怨声载道,把怨气完全发泄到法律身上其实对法律来说又是否公平呢?XD你消消火,看清现状,气坏了身体划不来。

1,一对贼为了针对财产,我的一个女同事被贼抢包时,被拉倒在地,锁骨骨折在医院中躺了两个多月;那个劫匪为了针对财产,我被他拿刀扎在胸口,如果不是正好扎在骨头上,你知不知道一把刀插入心脏会有什么结果?这些都是我身边最真实的感受,这不是针对人身还是针对什么?为了保护贼的生命权,难到我们好人的生命权就不需要受到保障?
2,发生在我身边让我亲眼看到血的两起案子,贼同出租车司机起诉原因是相同了,可是到现在也没有一个贼受到法律的惩罚。就算你的法律再怎么公平,你对贼实施不了,那还叫公平吗?金喇叭的故事你听过吧:“条件是很公平,谁的声大听谁的,可你首先得有金喇叭!”法律是很公平,可你首先要在能抓住贼的情况下再去谈公平,你抓不住贼,还去喊公平,那不是跟金喇叭一样吗?
3,其实现在我已经没什么火了,社会的现实已经把我火气磨光了,我已经不再是那个被贼抢过后怀里揣把刀,想找贼拼命的小伙子了,现在的我,只要有人劫,我是绝不会反抗的。只是这件事还是让我难压心中不平。
对了,说起英美国家的法律,由于我对他们的国情不了解,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能在5个月内亲眼看到3起抢劫案,身边的同事大都被抢过。

[ Last edited by 北方一狼 on 2005-3-22 at 0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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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mohua at 2005-3-22 12:25 AM:



兄弟真厉害呀!我在国内读研究生,法学理论专业的。


自家兄弟就别套近乎了,说起来还是你厉害的。咱们都算过来人了,国内考研的残酷性当数世界上头几位的,法律研究生就更加痛苦了。虽然我没参加考研,但在大四那时也是陪着考研的同学一起度过的,凌晨两点还要挑灯夜读的痛苦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得了,能挤过独木桥的更是寥寥无几。所以说,还是佩服XD你。
既然知道你还在读,以后要找资料的话我可不客气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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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北方一狼 at 2005-3-22 09:28 AM:

1,一对贼为了针对财产,我的一个女同事被贼抢包时,被拉倒在地,锁骨骨折在医院中躺了两个多月;那个劫匪为了针对财产,我被他拿刀扎在胸口,如果不是正好扎在骨头上,你知不知道一把刀插入心脏会有什么结果?这些 ...



我不是为贼说好话,我对贼一样恨之入骨,只是,我不赞成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如果对这种方式听之任之,很容易造成滥用私刑,甚至用在不恰当的方面上。贼固然可恶,但也只能交给法律严惩,现在已经不是以前那种同态复仇的时代了。至于能不能捉到贼,不仅仅是你想捉,公安机关也很想捉吧,不过有时候,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差距的,在这点上,法律本身也挺无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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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mzzwm at 2005-3-22 09:41 AM:


自家兄弟就别套近乎了,说起来还是你厉害的。咱们都算过来人了,国内考研的残酷性当数世界上头几位的,法律研究生就更加痛苦了。虽然我没参加考研,但在大四那时也是陪着考研的同学一起度过的,凌晨两点还要挑 ...



共同进步,共同进步不过兄弟你怎么会想到去外国给洋人打官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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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控方提供的事实清楚,那么司机毫无疑问是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的。即便是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也必须严格受到监管和控制。

但是法院的判决应该考虑到社会道德、伦理和人情的需要,对实际判决做出调整。这也是为什么西方存在大陪审团制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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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北方一狼 at 2005-3-22 09:28 AM:

1,一对贼为了针对财产,我的一个女同事被贼抢包时,被拉倒在地,锁骨骨折在医院中躺了两个多月;那个劫匪为了针对财产,我被他拿刀扎在胸口,如果不是正好扎在骨头上,你知不知道一把刀插入心脏会有什么结果?这些 ...



上面讲的一堆道理的前提都是贼被抓到了,可是如果没抓到就算法律再好再公平也是徒唤奈何,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现在的情况我觉得不是法律应该是怎样的问题,而是执法的和受法律约束的人怎样对待法律的问题。国内的现状我们都清楚,那种状况至少在没有获得话语权之前我是不会想参与进去的,有心无力。
国外啊,去年我读书的那个城市,我知道的就有四起抢劫,一起强奸。其中一起发生在我朋友身上,凌晨四点他们住的房子被人破门而入一抢而空,第二个星期,他们旁边的房子再次遭到抢劫。以上的是发生在中国人身上的事情,至于他们当地人,应该还有的。
XD,保重身体,只要不是针对人身的就算再多钱也给他了。说实话,虽然我是学法的,但要是贼伤害到人身,伤害到我身边的人,就算法庭开释了他,我也不会善罢甘休。但法律面前,必要的游戏规则还是要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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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mohua at 2005-3-22 09:54 AM:



共同进步,共同进步不过兄弟你怎么会想到去外国给洋人打官司呀?



哈,我眼睛里不存在洋人华人,只存在官司。
其实就算拿到律牌了也应该是从事非诉业务为主的,做BARRISTER对口语的要求太高,而且华人归根到底还是受到歧视的。
经济因素也是很重要的原因,举个例子吧,上星期去听LINKLATERS(年利达)的招聘介绍会,听到的信息是去他们伦敦公司工作的第一年实习期间固定薪水就有5.5W镑,折合大概85W/RMB吧,哎,听得口水都流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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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那句老话,乱世用重典
80年代老邓的严打我看就很有效

当然可能还得从别的方面来影响社会风气,比如缩小贫富差距,加强教育什么的.
T61 P8400/2G/24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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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不要討論這些法律問題了

我爺爺曾經說,官字兩把口,沒錢莫開口,很多法律存在人的操作問題,那其
KEEP WALKING ! 永远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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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说一句,目前的法律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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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抢偷者都该死,见一个打一个,可以打死的就往死里打,不能打死的就打他个半死不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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